Thursday, February 24, 2011

情‧誡

一字記之曰



不要迷信情變等於燈滅
不要含淚直到與他肯定再不相見
愛恨無須壯烈 不隨便狂熱
不要迷信汗腺滲出的綺麗
不要虔誠直到懂得怎樣去愛魔鬼
紀念留給下世 不對別人發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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